“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实现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协同联动。2018年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2020年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科学合理调整保障政策和提高保障水平,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有效支持了医改,促进了医保患者负担平稳,保障了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北京市不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自2017年起陆续规范调整7000余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对200余项价格项目实施动态调整,初步形成北京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新框架。稳步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国家药品集中采购“4+7”试点和第二、三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实施京津冀六大类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切实降低了药品耗材费用。加强临床必需的短缺药品管理,将短缺药品纳入北京市医药物资应急储备范围并加强保供稳价。推进药品处方智能审核,加大对不合理用药的管控力度,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