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建设和特色优势发挥方面还需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运行、机构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科研评价等方面还没有充分体现中医药的特点和规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指示,需要加快推进中医药“四个建立健全”。对此,于文明委员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从国家战略层面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制度机制的提案》《关于构建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提案》《关于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传统知识保护制度的提案》《关于深入实施中药标准化项目促进中药产业发展提质升级的建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