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应该自费了!不仅要交,而且应该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这两天,一则美籍华人患病之后,由于美国医疗资源有限,且费用较高。听说国内可“免费”治疗,一家三口连夜乘飞机回国治病。被要求缴费之后,在网上发帖吐槽、大倒苦水。
说实话,看完之后,可以几句话来归纳:
出生在中国、留美之后,看到国外房子大、福利好、收入高,心甘情愿的待在美国十几年,甚至还打算将父母接过去养老。
病毒席卷美国各州,口罩奇缺、床位不够、费用高昂,听说国内可免费治疗,所以买机票回国。
为了应对检查,登机前吃了大量的退烧药。达到国内之后,被隔离治疗,而收到缴费通知之后,脸绿脖子粗,觉得“委屈”了,在网上发帖抱怨!
这一段时间,与之类似的情况有很多。我们看国内新增确诊病例,现如今几乎一半是从国外输入的病例。
一部分在外生活的华人,国内疫情最危重的时候,在一旁看“热闹”、心存侥幸;可现在,国外疫情来势汹汹,且治疗费用高昂。此时,倒想起祖国来了,纷纷买高价机票回国“避难”,甚至还指望到国内享受“免费治疗”呢!
试问一下,对于这些人,我们能接受、能给予治疗就不错了,还大呼小叫、妄想免费治疗,这有可能么!
之前,我国对入境的非中国公民,新冠肺炎治疗费用承担原则是:
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发生的费用“先报销、后财政补助”,个人无需承担。
参加商业保险的,按保险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其他人员,一律自费。对于特别困难人群,给予一定照顾。
总之一句话,凡是符合政策的在外务工人员,回国之后,给予免费治疗那是应该的。但对于那些只顾自己利益、早就放弃中国国籍的人,隐瞒自己行程、靠吃退烧药蒙混过关的人,不仅要收费,还要追求其法律责任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