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钦州市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该项工作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介绍,钦州市新一轮医改,是从2010年启动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开始,2013年、2017年先后开展了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自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启动以来,钦州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较改革前(2016年)同比下降了8.51个百分点,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较改革前(2012年)同比下降了8.91个百分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调整降低33项,平均降幅为5%。此外,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较2008年提高了440元,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5%,大病保险筹资水平达到70元。
同时,钦州市的医联体建设工作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19年,钦州市组建医疗集团4个,县域医共体10个,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率95%,专科联盟45个,8家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2019年全市上转病例3623例,较建立医联体前下降了21.6%,上级医院下转病例875例,较建立医联体前上涨了436.5 %,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6%,完成县域内就诊率90%以上的医改要求。
乡村医生管理也在不断加强。2010年以来,钦州市共投入8960万元,建成了958个村卫生室,并配备了2318名乡村医生和每个村卫生室近2万元的设备,实现了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政府投资建设的标准化村卫生室的目标。
目前,钦州全市运营的医养结合机构共6家,医务人员446人,机构床位总数1638张(医疗床位502张,养老床位1136张),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医养服务协议率达73.85%,公立医疗机构设置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率达10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17%,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1.28%,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66.60%,全市有7家公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开设了老年病科,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资源得到了进一步的整合,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得到提高,不断推动了健康老龄化事业发展。
下一步,钦州市将紧紧围绕“五项制度”建设,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