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对医药企业涉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偷税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涉税违法案件;
2017年,严厉打击虚假交易、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在药品和医药耗材购销环节,重点打击不执行“两票制”、虚开税票;对批发企业经营者,重点打击恶意配合生产企业“过票洗钱”;
2019年,打击医药行业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加大对药品、耗材生产经营单位发票开具、使用情况的检查处理,严查虚开发票。
2020年,加强医药生产流通管理,对发现的医药生产流通领域虚开发票、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随着两票制的实施,医药企业虚开发票的难度是大大提升的,但这一现象仍未杜绝。
医药政策研究人士告诉赛柏蓝,在两票制实施后,原来遍地开花的过票公司基本销声匿迹。由于没了中间过票环节,医药公司只能“高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弥补。此外,很多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增加销售费用,以此抵消“高开”产生的额外税收负担,同时这也成为回扣和商业贿赂的助燃剂。
此外,我们也能看到,在各地公布的重大违法税收案件中,存在不少中药材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