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药监局:
婴幼儿禁用含硼酸及硼酸盐药品
保健时报记者 董超
4月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含硼酸及硼酸盐药品说明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含硼酸及硼酸盐药品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进行修订。修订要求显示,大面积皮肤损害者和婴儿禁用。
硼酸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皮炎和湿疹
硼酸是一种皮肤收敛药,临床上主要用于以渗水为主及水肿病损的急性炎症过程,具有消炎及抗过敏的功效,对多种细菌、霉菌均有抑制作用。其可用于皮肤、黏膜、伤口、口腔等冲洗消毒,也可用于耳炎、烧伤、烫伤、湿疹等。
在临床上,硼酸有溶液制剂也有软膏制剂,比如溶液制剂,对于皮肤渗出性的炎症反应或者是急性湿疹、急性皮炎,以及继发感染而形成的渗出性反应,可以使用3%的硼酸溶液冷敷。但有的渗出性、炎症性的皮肤疾病,也可以使用硼酸软膏进行外涂治疗,比如脓疱疮或者是急性皮炎以及湿疹、出现一定的糜烂,也可以使用硼酸软膏进行外涂。
尤其是硼酸氧化锌冰片软膏,由于不含激素,在治疗儿童湿疹上一直是家长们比较信赖的药物。
硼酸药物不适宜大面积使用
根据《公告》,此次修改说明书涉及硼酸软膏、硼酸洗液、硼酸氧化锌软膏、冻疮膏等18种药物。其中,修订后的18种药品“禁忌”项均包含“大面积皮肤损害者禁用本品”。另外冻疮膏、硼酸氧化锌软膏、复方苦参水杨酸散等药品在“注意事项”中增加了避免用于3岁以下儿童;丁硼乳膏、复方硼砂含漱液要在“禁忌”项中增加3岁以下儿童禁用。
硼酸外用一般毒性不大,作为小面积擦伤或感染的用药,效果较好。但是可从损伤皮肤、伤口和黏膜等处吸收进入身体,大面积使用容易出现急性中毒。早期症状为胃肠道症状,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继之发生脱水、休克、昏迷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可有高热、肝肾损害和惊厥,重者可致死。其可使皮肤出现广泛鲜红色疹,重者成剥脱性皮炎。由于本品排泄缓慢,故反复应用可产生蓄积,导致慢性中毒,表现为厌食、乏力、精神错乱、皮炎、秃发和月经紊乱。
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
《公告》提醒,上述涉及的18种药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含硼酸及硼酸盐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仔细阅读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