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建议,不论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医责险”都应该把投保主体面向医生,也就是医师个人责任险。医疗责任赔偿频率低、赔付少的医生,投保费会逐步降低,医疗责任赔偿频率高、赔付金额高的,逐步提高投保费。

传统“医责险”沦为摆设的背后
在“医闹”汹涌的当下吗?为何传统的“医责险”没能有发挥作用呢?一位保险业资深人士给出了一个令人惊愕的答案:“很多时候,不是保险公司不赔,而是投保机构不要。”
据了解,在

据了解,在医疗界,医院有一种赔钱叫“私了”、“无过错赔偿”,而且还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医院有责任。根据“医责险”的概念,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现实操作中,却有不少医疗事故并未上报,而是和患方“私了”。院方根本不会去和保险公司联系,因为,通过“医责险”途径,就意味着承认了医院是有责任的。
而医疗事故发生率高的话将会对医院和院领导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一旦发生医疗事故,院方有动机采取“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
第二种,医院没责任。毫无疑问,在“医闹”猖獗的当下,有一部分“无过错赔偿”和“私了”赔偿是被逼无奈。
以湖南湘潭妇幼保健院产妇羊水栓塞事件为例,虽然医院坚称自己尽到了抢救义务,不存在过错,医疗界也普遍认为医院没有过错,但在当地政府主持的调解中政府官员却如此质问医院:都这样了,现在还说这些有什么意义?
言下之意,现在谈的是赔偿多少的问题,不是医院有没有责任的问题;事情闹这么大,医院赔钱息事宁人是最现实的解决办法。
一位乡镇卫生院院长也曾向《看医界》求救,一名儿童在该卫生院接种疫苗留观后回家几小时猝死,家属大闹卫生院要求赔偿,卫生院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不知该如何处理。
《看医界》的建议是,卫生院走法律途径,进行尸检,并要求上级部门调查疫苗从生产到运输、储存、注射等流程中是否存在问题,确认猝死儿童是否属于疫苗严重不良反应。
但很快传来处理结果,当地卫生局责令卫生院马上赔偿。
卫生院是以医疗责任的名义赔偿吗?当然不是!而是“无过错”赔偿,能走“医责险”吗?开玩笑!保险公司又不是傻瓜。
因此,在众多医患纠纷事故中,不少涉及到“医闹”事件的,医院在种种压力下,不得不采取“私了”的方式,进行“无过错”赔偿,“医责险”自然也就派不上用场。
可见,医院在赔付案例中,走“医责险”途径会非常的谨慎。
不管应不应该赔,在没有医责险理赔的情况下“私了”,赔偿的钱谁出?自然是医院出,当事医生及科室都将会被扣奖金来“堵窟窿”。
执业风险如何得到切实保障?
那么如何才能让“医责险”真正发挥作用呢?
业内人士建议,不论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医责险”都应该把投保主体面向医生,也就是医师个人责任险。医疗责任赔偿频率低、赔付少的医生,投保费会逐步降低,医疗责任赔偿频率高、赔付金额高的,逐步提高投保费。
(注:原文有删减)
原标题:医生大流动,执业风险如何保障?
据了解,在医疗界,医院有一种赔钱叫“私了”、“无过错赔偿”,而且还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医院有责任。根据“医责险”的概念,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现实操作中,却有不少医疗事故并未上报,而是和患方“私了”。院方根本不会去和保险公司联系,因为,通过“医责险”途径,就意味着承认了医院是有责任的。
而医疗事故发生率高的话将会对医院和院领导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一旦发生医疗事故,院方有动机采取“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
第二种,医院没责任。毫无疑问,在“医闹”猖獗的当下,有一部分“无过错赔偿”和“私了”赔偿是被逼无奈。
以湖南湘潭妇幼保健院产妇羊水栓塞事件为例,虽然医院坚称自己尽到了抢救义务,不存在过错,医疗界也普遍认为医院没有过错,但在当地政府主持的调解中政府官员却如此质问医院:都这样了,现在还说这些有什么意义?
言下之意,现在谈的是赔偿多少的问题,不是医院有没有责任的问题;事情闹这么大,医院赔钱息事宁人是最现实的解决办法。
一位乡镇卫生院院长也曾向《看医界》求救,一名儿童在该卫生院接种疫苗留观后回家几小时猝死,家属大闹卫生院要求赔偿,卫生院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不知该如何处理。
《看医界》的建议是,卫生院走法律途径,进行尸检,并要求上级部门调查疫苗从生产到运输、储存、注射等流程中是否存在问题,确认猝死儿童是否属于疫苗严重不良反应。
但很快传来处理结果,当地卫生局责令卫生院马上赔偿。
卫生院是以医疗责任的名义赔偿吗?当然不是!而是“无过错”赔偿,能走“医责险”吗?开玩笑!保险公司又不是傻瓜。
因此,在众多医患纠纷事故中,不少涉及到“医闹”事件的,医院在种种压力下,不得不采取“私了”的方式,进行“无过错”赔偿,“医责险”自然也就派不上用场。
可见,医院在赔付案例中,走“医责险”途径会非常的谨慎。
不管应不应该赔,在没有医责险理赔的情况下“私了”,赔偿的钱谁出?自然是医院出,当事医生及科室都将会被扣奖金来“堵窟窿”。
执业风险如何得到切实保障?
那么如何才能让“医责险”真正发挥作用呢?
业内人士建议,不论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医责险”都应该把投保主体面向医生,也就是医师个人责任险。医疗责任赔偿频率低、赔付少的医生,投保费会逐步降低,医疗责任赔偿频率高、赔付金额高的,逐步提高投保费。
(注:原文有删减)
原标题:医生大流动,执业风险如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