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疫情防控任务紧,但表彰也不能落下。近期,国家将表彰一批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面向基层一线,聚焦高危岗位。
2月25日,国家卫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评选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为全线鼓舞士气,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卫生健康工作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报中央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此次评选,从湖北一线到广大基层农村,为防控疫情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集体和个人,都是评选对象。
具体如下:
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参加疫情防控的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援鄂医疗队、方舱医院等。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参加疫情防控临床救治、卫生防疫、科研开发、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的全国卫生健康工作者。因参加疫情防控牺牲的人员可予追授。
推荐名额
拟表彰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500名。采取等额推荐。
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科学施治,救治成绩突出的;
2.精心开展照护,护理成效显著的;
3.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富有成效的;
4.大力开展科研攻关,在药物、疫苗、检测试剂研发等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5.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二)先进个人
1.救治、照护、转运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2.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置及时有力的;
3.药物、疫苗、检测试剂研发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的;
4.对乡镇、社区等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发挥重要作用的;
5.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评选程序
1.推荐
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和中医药管理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的党组织要集体研究、严格把关,重点考察推荐对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委直属和联系单位的推荐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中医药系统推荐工作。
2.审核审定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工作要求
1.面向基层一线,聚焦高危岗位
表彰工作要面向疫情防控一线,重点向重症病房、方舱医院、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的医务人员倾斜,以武汉、湖北以及援鄂医疗队为重点,兼顾全国。
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不参加评选,行政部门干部参评要从严掌握,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2.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
评选工作要聚焦疫情防控期间的表现,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性。
3.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对在推荐评选和授予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已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奖金。
奖励办法
对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对先进个人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奖金。
原标题:基层防疫医生注意,国家奖励来了
2月25日,国家卫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评选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为全线鼓舞士气,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卫生健康工作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报中央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此次评选,从湖北一线到广大基层农村,为防控疫情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集体和个人,都是评选对象。
具体如下:
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参加疫情防控的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援鄂医疗队、方舱医院等。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参加疫情防控临床救治、卫生防疫、科研开发、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的全国卫生健康工作者。因参加疫情防控牺牲的人员可予追授。
推荐名额
拟表彰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500名。采取等额推荐。
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科学施治,救治成绩突出的;
2.精心开展照护,护理成效显著的;
3.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富有成效的;
4.大力开展科研攻关,在药物、疫苗、检测试剂研发等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5.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二)先进个人
1.救治、照护、转运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2.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置及时有力的;
3.药物、疫苗、检测试剂研发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的;
4.对乡镇、社区等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发挥重要作用的;
5.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评选程序
1.推荐
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和中医药管理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的党组织要集体研究、严格把关,重点考察推荐对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委直属和联系单位的推荐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中医药系统推荐工作。
2.审核审定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工作要求
1.面向基层一线,聚焦高危岗位
表彰工作要面向疫情防控一线,重点向重症病房、方舱医院、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的医务人员倾斜,以武汉、湖北以及援鄂医疗队为重点,兼顾全国。
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不参加评选,行政部门干部参评要从严掌握,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2.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
评选工作要聚焦疫情防控期间的表现,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性。
3.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对在推荐评选和授予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已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奖金。
奖励办法
对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对先进个人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奖金。
原标题:基层防疫医生注意,国家奖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