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重要文件同时下发,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医药行业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连同近期发布的其他相关文件综合来看,下半年对医药营销领域影响较大的政策可提炼归纳为控费、合规、合理3大类。
控费
1、带量采购
《通知》要求“有序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向“应采尽采”又推进了一步。
此外,尽管4+7扩围、4+7续签和第二批带量采购及部分地方带量采购早在去年12月就已相继开始,但因疫情爆发都有不同程度的延迟,其全面执行则大多发生在今年下半年,而前天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文对第三批带量采购进行摸底,预计第三批带量采购也将于今年下半年进行,所以今年下半年将是带量采购全面落地之年,即是主管方控费的收获之年,也是医药行业颠覆和重构的开始。带量采购降价幅度巨大(图1),节约费用明显,前两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57个中选药品费用从427亿元降低到83亿元,节约费用344亿元,其中降价效应180亿元、替代效应164亿元。
2、调出医保
随着201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在各地的陆续实施,各省相继调整省增补及重点监控药品,并按4:4:2的节奏分3年全部调出,今年6月底前先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出,这将给行业带来巨大影响,其中,年销售大于20亿元的品种就多达15个。
3、DRG
《通知》强调,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和按病种付费。
6月1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1.0版)的通知》,对分组方案的376组核心DRG(ADRG)进一步细化成618组,标志着下半DRG试点推进速度将进一步加快,除去年6月5日发布的30个国家试点城市外,浙江等非试点地区也进行了DRGs点数法进行医保付费的探索。
据美国经验,实施DRG后患者平均住院时间缩短、住院费用占比下降,相应的零售处方药费用占比上升。
4、打击骗保
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是继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之后又一旨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重磅文件。以2019年为例,国家医保局共组织69个检查组,对覆盖30个省份的149家医药机构进行了飞检,共计查出涉嫌违法违规金额22.26亿元。
合规
1、纠风
6月5日,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医药企业与合同营销组织(CSO)企业串通,虚构费用套现以支付非法营销费用的违法行为及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从而掀起了下半年的医药行业反腐运动,并对行业产生巨大震慑。实际上,早在去年6月财政部就牵头对77家药企开展了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2、征信
6月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开展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级处置失信违约行为,旨在遏制近年来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操纵市场等行为造成的药品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等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的行为。
3、医药代表备案制

6月5日,《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这是继2017年12月22日后的又一次征求意见,也是对2017年国办13号文和中办国办42号文的进一步贯彻,并明确提出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不得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及不得统方等,对医药代表影响巨大。以日本为例,2013年医药代表数量达到峰值65752人,其后逐年递减,到去年3月只有59900人,减少了5800多人
2019年,在日本以辉瑞的医药代表数量最多,为2220人,在医药代表TOP20企业中,日本本土企业居多,只有5家外企(辉瑞、默沙东、礼来、GSK、拜耳)
6月5日同一天发布的上述3个文件,基本上贯穿了医药营销的整个链条,开启了多部委联合整治医药行业不正之风的大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