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自治区中医药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新疆全区拥有中医类医院130家,本土55种中药民族药纳入自治区医保目录,已形成中医药人才终身教育体系,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救治率达100%。
去年以来,新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不断完善中医药的发展政策和机制,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倾力培养中医药人才,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弘扬中医药文化,使其中医药事业发展呈现新的特点,取得新的进步和显著成效。
高位推动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6月2日专家学者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立足自治区中医药优势和特色,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实施健康新疆战略为目标,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中西医并重,制定了《自治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6月6日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明确了自治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新疆战略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重点任务;同时,从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完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健全体系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目前自治区拥有中医类医院130家,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0.92万人,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数789.90万人次。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中医类别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提升了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
中医药服务能力有了新提升。注重中医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和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提升中医临床疗效,目前,全区拥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8个,国家级中医民族医重点专科(含培养项目)32个;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区共建设中医诊疗区(中医馆)792个,18项维吾尔医特色诊疗技术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目录和城镇职工医保目录;已上市民族药品种55个全部纳入自治区医保目录,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品种有22个。
中医药服务领域有了新拓展。通过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潜力和优势不断得到释放,形成了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旅游、养老等新业态。新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强化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重,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救治新冠肺炎的优势,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促进中医药深度介入诊疗全过程,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救治率达100%。
中医药传承创新与开放进一步加强
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目前自治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已形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将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终身教育体系。针对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问题,新疆启动实施中医类别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近5年累计培养中医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496人;深化医教协同,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现全区中医药继续教育全覆盖;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建立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2个,建设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1个,建设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6个,培养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150余名、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30名。
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古籍保护传承、中医理论基础研究等领域支持力度;新疆地产中药新药研发专项稳步推进,新药在研项目39个,培育项目41个;注重临床科研支撑,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抓紧中医药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建设。近年来,自治区实施“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60余项,累计获得资助超过3亿元。
促进中医药文化建设。自治区积极支持和鼓励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工作,目前已有6项传统医药技术纳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自治区每年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深入群众传播中医药理念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
加大对外交流合作。自治区发挥中医药在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启动了新疆医科大学—哈萨克斯坦国阿斯塔纳医科大学联合中医中心建设,依托9所中医类医院,实施中国•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医药国际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在国际抗疫合作中,自治区选派包括中医药专家在内的3支援外医疗专家组赴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开展抗疫任务,得到了三国各界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