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宁县在开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中,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16家, 对132家协议医药机构进行重处,其中处罚34家13.7万元,暂停6家药店、通报批评92家。
我县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协议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主要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履行服务协议情况,重点内容为: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分解收费、转嫁费用、超医保支付限制范围用药、无指针住院等问题;对定点药店,重点查处盗刷社保卡套现,串换药品、物品,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费用结算,违规摆放、出售非医保卡支付范围物品,留存参保人医保卡行为等行为;对参保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冒名住院、骗取医保基金、刷卡套现等情况。
今年来,我县结合州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行动,先后派出10组39人专家检查组,深入216家开展医保报销业务的协议医药机构开展实地检查,其中检查医疗机构135家、零售药店81家。同时,结合日常业务工作,通过线上审核、线下稽核、现场检查、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年内共查实132家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违规违约行为,并分别给予了处罚。其中, 对34家医疗机构给予拒付违规费用并处罚5倍违约金的最重处罚,共处罚7.05万元;对6家医疗机构给予拒付违规费用并分别处2倍、3倍违约金,共处罚6.68万元;对6家定点零售药店给予暂停医保结算资格1个月的处罚;对92家医药机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下一步,县医保局将与相关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强化监管措施,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基金支出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