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11月12日这样一则消息将整个医药电商界的热情再次点燃:新一版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由国家药品监督关机局进行了公布,并在文件中对有条件的放开网络处方药的销售做出了进一步的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出,药品零售企业在通过线上网络的进行处方药的消失时候,应当有效的确保电子处方的来源是真实并且可靠的,而且要及时对已经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明确的标记。
已过《征求意见稿》得到了通过,那么也就意味着对线上平台网售处方药的一直以来的限制即将进行“开闸”。但是新规落地能否有效的改变“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线上网售处方药一直以来的现状?而对于一直以来都翘首以盼开放的医药电商又能获得多大利益呢?

对此易店无忧认为,此次新规的落地是能够使消费者建立起在线上商家购买处方药的信心的,而新规推动的绝对不仅仅是信任,更是当下消费者新的购买习惯。
一直以来关于线上处方药的销售“放”与“不放”的问题都在激烈的进行讨论。支持线上销售处方药的言论表示,线上销售处方药能够为更多的患者提供更加到位的服务体验,尤其是对于长期服用药品的慢性病人消费群体来说,频繁地到医院挂号开药、取药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巨大的负担。尤其是今年疫情期间,这种状况的问题就更加凸显出来。
根据另外一项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药品销售总额中的85%都是来自于处方药的销售,而这其中医疗机构的销售了近80%的处方药,根据相关的数据,23易店无忧预测,随着当下医疗系统分级诊疗和医药分家的不断推进,从医院流向基层医疗和社会药方的规模将接近4000亿元。
而长期以来的处方药的网络销售状况一直处于“一放就乱,一管就死”中。使用缺乏意识到指导、销售的违规操作、所销售的产品难辨真假等更重乱象不断呈现,而这些也正是全面铺开网络销售处方药必须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目前我们能看到经过修改后这次的《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了,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是以网络销售的形式进行交易的,这是绝对不能碰触的底线。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了,经营药品零售的企业在通过网络进行药品销售的时候,不得以买某种药品而赠某种药品的形式、或者买某些商品赠送某种药品等营销的方式向消费者进行甲类非处方药和处方药的赠送。
易店无忧认为,同销售其他类别商品的电商平台比较,医药电商具有着极为特殊的性质。这是由药品的性质决定的,药品不仅仅是药品,也不是一种单纯的商品,它密切的关系着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因此进行药品销售的电商平台在具有相关的销售许可的同时,还要有极高的良知以及行业共识,并且还要有作为医药行业从业者应有的责任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