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过服务行业的人都知道有句话叫做“顾客是上帝”,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顾客提什么要求都要答应,而是说作为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对顾客的态度一定要好。3月21日,有相关媒体就报道了一位男子因为去便利店买香烟而被店员把脸划伤的事情。

从3月21日记者的相关报道我们了解到,受伤的闫先生当天是陪朋友去便利店买烟,但是在进入店之后,闫先生的朋友询问店员有没有自己要的那款东西,没想到店员不但不理睬,反而还怒怼到:你自己没长眼啊,干嘛要问我?眼看店员这种态度,几人自然有些不满,于是闫先生就表示对于这种服务态度,自己要进行投诉。

据闫先生所说,当时女店员就把拖把拎了出来,打在了闫先生的身上,拖把变成两半之后飞出了一块铁屑,直接划伤了闫先生的脸,鲜血直流。后来闫先生去医院治疗伤口的时候发现伤口挺深的,8厘米长的伤口一共缝了20多针,治疗就花了9000多。因为伤口在脸上留下疤痕,多少有点不雅观,所以闫先生后续又进行了整形修复,前前后后花了6万多元。

针对这一案件,杭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对当时的女店员陈某处以行政拘留8天,罚款300元的处罚。针对警方的这个决定,闫先生表示并不满意。由于受伤之后,闫先生三个多月没有工作,脸上留下了疤痕,还花了好几万的治疗费,闫先生希望事发的便利店能够对自己进行赔偿。针对给闫先生报销医疗费的问题,该便利店表示同意,但前提是闫先生需要签一份费用签收单。
在这份签收单中,便利店让闫先生确认自己已经收到了全部的医疗费用,而且还让闫先生作出承诺,以后不会再向该公司要求别的赔偿金。对于这一条款,闫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因为受伤之时治疗的费用9000多自己已经收到了,但后面5万多的整形费用自己并没有收到,所以没法签字。由于闫先生拒绝签字,到现在为止,该便利店还没有支付剩下的费用。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闫先生表示自己要求便利店为自己承担6万多的医疗修复费用,但由于脸上的疤痕现在还在,后续可能还要进行修复,所以想让便利店赔偿15万元一次性了结。对于闫先生这一诉求,便利店并没有同意,后续双方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争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