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全面做好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前期,省卫健委下达了关于《关于转发国中医药办规材函〔2021〕62号文件开展山东省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接到通知后,为做好泰安市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各项目单位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及时、准确、完整地在线提交预算执行数据、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等有关材料,高质量完成了自评工作。
目前,省卫健委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泰安市四家医院的八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并现场抽查复核,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积极配合第三方的评估工作,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