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召开春季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工作总结会,全面交流监督检查情况,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下一步对策建议。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积极推动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属地监管职责和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夯实兽用生物制品生产质量监管基础,切实推进兽药“大监督”改革发展措施落地见效。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全国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暨 2021年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 2021年 3月 -4月,中监所集中组织开展了春季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工作,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共派出 21个监督检查组 54人次,以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和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国家强制性免疫疫苗等 34家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实施了集中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