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进上海市区生物医药产业持续发展,上海市以及各区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那这些政策的支持内容都有哪些?申报企业能获得哪些支持政策呢?……所以今天,儒格信息咨询(rowge.cn)特地为您整理了上海市以及各区生物医药研发奖励补贴政策和资助扶持标准,快来看看吧!
上海市级
方向1、研究目标:完成药物新靶点、新机制的发现及确认研究,获得候选药物相关发明专利申请号。研究内容:基于结构生物学、基因组学以及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开展药物新靶点、新机制研究,发现并确认候选药物。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方向2、候选新药临床前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基于新机制、新靶点、新结构、新类型的候选新药(含疫苗)临床前研究,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号。研究内容:针对具有良好研究基础的候选新药开展药效学、安全性评价、制备工艺等临床前研究。重点支持抗新型冠状病毒候选新药(含疫苗),以及基因治疗药物、抗体药物、细胞治疗药物等生物制品的临床前研究。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方向3、新药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创新药物(含疫苗;化学药须为新药品分类1类)I或II期临床试验并取得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研究内容: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的创新药物或疫苗临床试验方案,开展I或II期临床试验。重点支持抗新型冠状病毒新药(含疫苗)的临床研究。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I期临床试验每项不超过80万元,II期临床试验每项不超过150万元。
中药创新与传承
方向1、中药新药临床前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中药新药的临床前研究,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号。研究内容:围绕治疗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癌症等中医临床验方或医院制剂,开展药效学、安全性评价、制备工艺等临床前研究。重点支持抗新型冠状病毒中药新药的临床前研究。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方向2、中药新药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中药新药I或II临床试验并获得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研究内容: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的中药药物临床试验方案,开展I或II期临床试验。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I期临床试验每项不超过80万元,II期临床试验每项不超过150万元。申报主体要求: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通知书的本市单位。申报时须扫描上传临床试验通知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申报II期临床试验的项目须扫描上传I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摘要、相关结论意见等重要内容。
方向3、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古代经典名方品种(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收载品种)的药学及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提交产品注册申请。研究内容:按照简化审批要求,在研制古代经典名方“物质基准”基础上,开展古代经典名方复方制剂、质量标准、非临床安全性等研究,建立从药材到饮片、中间体、制剂全链条的质量控制体系。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浦东新区:
鼓励浦东新区生物医药企业开展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上市,对开展一类新药临床Ⅱ期、Ⅲ期研究,或实现一类新药、二类新药获批上市,或全国同类仿制药中首个通过一致性评价,或实现三类医疗器械、三类体外诊断试剂获得注册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对通过国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闵行区:
支持闵行区企业获得《药品注册批件》。对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物、生物制品的创新药,单品种一次性研发费用补贴200万元;对中药、天然药物改良型新药,化学药物的改良型新药和仿制境内、外已上市原研药品的仿制药品,改良型和境内、外已上市的仿制生物制品,单品种一次性研发费用补贴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开展化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件的,单品种给予一次性研发费用补贴最高200万元,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400万元。
嘉定区:
支持嘉定区企业研制创新药。对取得临床批件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完成Ⅱ、Ⅲ期临床试验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取得药品注册批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于自主研发,并获得美国FDA、欧洲EMA等国际药品生产规范(cGMP)认证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帮助嘉定区企业与我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对接,在项目进度上给予优先。鼓励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取得国家药监局受理通知书后,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分别给予最高奖励100万元(首个)、50万元。在我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的,在项目进度上给予优先。鼓励中药产品开发。对新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中药类产品每项奖励10万元;对中医传承疗法新列入国家、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宝山区:
支持研制创新药,对取得临床批件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完成I、Ⅱ、Ⅲ期临床试验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取得药品注册批件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研制改良型新药、仿制药、改良型生物制品及生物类似药等,对取得药品注册批件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鼓励开展化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于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单品种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当年度累计资助额最高200万元。推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实施。对区内申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资格的宝山区企业(在本区无生产基地),按照申报品种较上一年度新增销售收入最高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300万元。对区内获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授权委托生产的企业,按照该品种较上一年度产值新增额最高0.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对新建生产线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或获得药品生产许可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EA)等国际药品生产规范(cGMP)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获得ISO 15189、美国病理学家协会(CAP)、美国临床实验室改进法案修正案(CLIA)认证的第三方医学实验室,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自主研发的药品,获得美国FDA或欧盟质量指导委员会(EDQM)药品注册许可证的,给予每个产品最高200万元奖励;对自主研发的Ⅱ、Ⅲ类医疗器械产品,获得美国FDA注册许可证或欧洲合格认证(CE)的,给予每个产品30万元奖励。
松江区:
对在国内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创新药( 包括 1 类中药、1 类化学药和 1 类生物制品),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500 万元、1000 万元资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资助 2000 万元。对在国内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改良型新药(包括 2 类中药、2 类化学药和 2 类生物制品及生物类似药),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200 万元、300 万元资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资助 800 万元。对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的创新药并在本区产业化的, 给予最高 300 万元的奖励。对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的改良型新药、仿制药、改良型生物制品及生物类似药等,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奖励。对已上市药品再开发并增加适应症的药品,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对获得药品生产批件的企业,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奖励。对将药品生产批件的生产地址变更到松江区的生物医药企业,该药品上年度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该药品上年度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含)到2000 万元的,给予最高 30 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资助500 万元。
青浦区:
对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物、生物制品的创新药,单品种一次性研发费用补贴200万元;对中药、天然药物改良型新药,化学药物的改良型新药和仿制境内、外已上市原研药品的仿制药品,改良型和境内、外已上市的仿制生物制品,单品种一次性研发费用补贴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金山区:
支持金山区企业获得药品注册批件,对在金山区生产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包括治疗用生物制品与预防用生物制品)、中药和天然药物进行支持,对新获得注册批件的新药和生物类似药,按该产品实际研发费用的10%予以资助,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支持。对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我区转化的新药择优给予资助:进入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并获得临床批件的新药项目,根据项目创新水平和前期投入分别择优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支持。鼓励企业开展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通过药品一致性评价的择优给予单品种(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对首次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等国际权威机构认证并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每个品种(同一产品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支持,单个企业每年资助额度最高100万元。
徐汇区:
1、取得新药证书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通过一致性评价,获得国家药品注册批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2、取得新药临床批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3、取得新药生产批件,在本区产业化2020年至今累计销售(或产值)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