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五”期间,我国药品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不断强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法规标准制度体系加快完备,药品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越来越严格的执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在医药企业所受处罚上。本文主要通过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药品风险预警平台统计的2016年—2020年我国医药生产企业所受处罚数据,分析处罚数量变化趋势、分布情况和企业受罚原因等。
整体情况
2015年,我国医药企业全年受到的处罚总数为229起;2016年,“十三五”开局之年,处罚数量猛增到1005起;2017年和2018年略有上升,每年在1200起左右。
2019年—2020年出现了第二个处罚高峰。2019年处罚2368起,较2018年增长92.05%;2020年处罚4834起,超过2015年—2018年处罚数量的总和。
处罚分布情况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药品风险预警平台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湖南省、吉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企业受到的处罚数量较多,均超过650起。其中,安徽省医药企业受处罚总数达1600起,排在第一位;广东省医药企业受处罚总数1019起,排在第二位。
处罚种类情况
2016年—2020年,医药企业受到的处罚主要为行政处罚、税收处罚和经营异常三大类。
这五年,医药企业共受到行政处罚8062起,是占比最高的处罚类型。行政处罚主要原因为生产安全、药品质量、环境污染、交通运输、虚假广告等。
占比第二的是税收处罚。2016年—2020年,医药企业共受到税收处罚1942起,主要处罚项目为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育税和印花税。其中,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处罚占比分别为22%、18%和16%,是企业税收问题比较集中的领域。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数量较少,5年间仅有8起。
此外,经营异常也是占比较高的处罚类型。“十三五”期间,医药企业因经营异常受到的处罚共809起,问题原因集中在未按规定公示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和弄虚作假,以及企业无法联系,占比分别为61%、22%和12%。其中,未按规定公示年报491起,是经营异常中最常出现的问题。
回顾“十三五”期间医药企业受处罚趋势和变化可看出,国家对医药企业的监管力度逐渐加大。虽然药品安全问题得到一定遏制和改善,但企业合规经营水平仍待提高,法治意识需要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