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卫人〔2015〕53号)、《青海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青卫人〔2015〕54号)文件、《关于开展2019年委属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合理补充急需的工作人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临聘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
根据我院工作人员紧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计划招聘党政文秘、藏药药物分析研究专员等工作人员4名,详见附件(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1年1月1日
报名地点: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办公室(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报送至我院办公室,由我院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
(3)岗位要求具备的执业、从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个人简历(附联系方式);
(5)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6)各类获奖证书、奖状原件,复印件可以附件形式提供。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专业一致。
五、考试时间及内容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内容及科目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通讯员岗位只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六、岗位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一)党政文秘岗位:
试用期为3个月,月薪3000元;试用期满根据《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聘(雇)用人员薪酬福利待遇发放办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套发工资,缴纳五险一金,期间如各方面表现十分出色可按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优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可办理流动手续。
(二)藏药药物分析研究岗位:
试用期为3个月,月薪3000元;试用期满根据《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聘(雇)用人员薪酬福利待遇发放办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套发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三)通讯员岗位:
试用期为3个月,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根据《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聘(雇)用人员薪酬福利待遇发放办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套发工资,缴纳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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