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新疆实际,我区确定了‘三步走’的工作思路和措施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自治区医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志华说。
首先是“跟着走”,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第二是“主动走”,新疆地处偏远,配送成本较高,如果自己开展带量采购,很难达到国家组织或与各省联盟共同招采的效果。为此,我区积极参与陕西等10省联盟,联合抱团带量采购;第三是“试着走”,指导地州规范阳光采购,探索分类采购机制。
目前,我区已基本形成国家、跨省联盟、自治区、各统筹地区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以来,第一批共25个中选药品,价格与自治区药品采购平台原价格相比平均降幅68%,预计一个采购周期患者和医保基金可减少医疗费用支出3.51亿元;第二批共32个中选药品,价格与自治区药品采购平台原价格相比平均降幅78%,预计一个采购周期患者和医保基金可减少医疗费用支出0.94亿元;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共计55个品种,全国平均降幅53%,预计一个采购周期全区患者和医保基金可减少医疗费用支出0.51亿元。
“药品集中采购让各族群众享受到两方面的改革红利。”王志华说,一是减轻患者药费负担,三批次药品集中采购整体实施后,预计全区每年可减少医疗费用支出6亿元左右,部分慢性病和癌症类患者的降价体验尤为明显;二是提高群众用药质量水平,带量采购将50%—80%的市场采购量给予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降价效应和替代效应叠加,群众减负效应明显。

□制图/新疆日报视觉中心 陈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