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山东省中医药条例》的制定列入2020年一类立法项目,并要求于9月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为确保立法质量和工作进度,省卫生健康委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袭燕为组长的条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中医药专家和法律专业人员组成的条例制定起草小组,先后与省人大和省司法厅等部门进行对接,到广东等16省市及全省各市相关单位进行调研,召开了30余场研讨会听取意见建议。省人大法工委和司法厅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从起草和调研阶段就全面开展立法指导。特别是今年春季发生新冠肺炎以来,中医药在预防和治疗方面的独特优势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中西医结合治疗方式对推动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立法起草工作组及时进行了情况调研,并将相关实践和要求充实到了条例草案之中。目前,该条例已经进行了多次修改,依法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了意见建议,征求了各市政府、有关法律专家、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先后两次征求了有关省直部门的意见,已经完成了省直部门的会签工作。
王仲泉对《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强调指出,一是要提高对制定《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坚持地方立法原则,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三是要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开门立法,确保圆满完成《条例》立法工作。
论证会结束后,孙春玲对加强条例立法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积极主动与省人大、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对接联系,密切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与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代表的沟通联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二是认真研究梳理相关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细化完善。三是加强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条例》立法工作稳步推进,按期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