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提出,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鼓励、暗示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引发颇多争议的医药代表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群体?记者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看到,作为一份正式职业,医药代表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制定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二是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三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四是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可以看出,这一职业原本具有较为浓厚的学术推广意味。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药企将医药代表的销售业绩与收入直接挂钩,受利益驱动,许多医药代表的工作性质被扭曲为医药销售,成为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频发、药品带金销售模式禁而不绝的原因之一。
“为实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等目的,一些所谓的‘医药代表’通过向医生输送回扣的方式影响其用药行为,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并一定程度导致了药价虚高。”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岑珏说。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案件信息显示,浙江省人民医院原麻醉科主任胡双飞多次收受某公司医药代表叶某给的好处费,仅“地佐辛”注射液一种药品便累计收取回扣款125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