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工作开展以来,基层医疗机构回款慢、资金流动难是配送企业遇到的问题之一。新乐市医保局结合正在开展的“振奋精神状态、强化担当作为、奋力争先创优”主题教育活动,探索出了一条“医保与药品配送企业直接结算”的新路径,让30天的回款时间成为现实,打通了药品按时回款“最后一公里”。
新乐市医保局成立了“新乐市医疗保障局药品采购和回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科室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转变工作思维,找准问题根源后主动出击。该局及时组织召开“如何给配送企业按时回款工作会议”“基层医疗机构如何按时回款研讨交流会”和“配送企业座谈会”等多场会议,充分征求各医疗机构关于回款工作的意见建议,出台了《关于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回款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配送范围、采购方式、采购和回款流程等职责,为药品回款工作按时、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局转变结算模式,将药款结算的第一责任人由“医疗机构”转变为“医保局”,由医保局直接与药品配送企业结算,掌握了回款工作的主动权。同时,加强协调联动,由医保局、配送企业、基层医疗机构等部门之间团结协作、积极配合,按照《实施方案》结算流程按月生成结算单,并要求部门之间及时核对、确认,对药品配送及时、质量安全、服务到位的企业,按照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实际采购情况按时拨付结算资金,保障了回款工作及时到位。
自2019年10月药品采购职能划转以来,新乐市医保局共为全市12家药品配送及时到位的企业按时回款768.23万元,极大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周转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