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权利对等的角度看,当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医务人员已没有诊疗义务,实际情况也不允许继续诊疗。
千呼万唤始出来,北京首次立法保障医务人员安全!
25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一审。“草案”明确了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携带刀具等七大类严格禁止的侵犯医务人员安全的行为,同时提出医院将建立安检制度,高风险人员就诊可安排治安保卫人员陪诊监督。
与以往不同的是,“草案”明确了三十二条细则,制定了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的具体措施。
医警合署办公,“三方”有效联动
草案以医警联动、安全防范作为突破口,明确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配备必要警力。
实际上,在医院设置警务室并非此法新创。据了解,目前北京就有101家医院设置了警务室,但遗憾的是,这些警卫室并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草案则补充了这方面的欠缺。据悉,“草案”明确了公安机关与医院保卫部门合署办公。医院应当为警务室提供必要工作条件,警务室负责人兼任医院保卫部门副职,参与医院安全保卫工作。
此外,“草案”还提出卫健部门、公安机关与医院三方在信息上实现有效联动,定期会商通报信息,进行医院风险评估预警。
医院设安检,不接受者“不许入内”
在暴力伤医频发的当下,一直有人呼吁医院设置安检,此次“草案”也给出了回应。
“草案”提出,医院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严防禁止携带物品进入医院。进入医院的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不接受的,医院有权拒绝进入。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办、教科文卫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各类医院的不同情况,法规要求建立安检制度的同时,给医院采取的具体方式上留有空间,医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采用机器或人工安检,全面安检或重点巡检等不同方式。
受威胁时医务人员可回避诊疗
草案规定,当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可以回避对就诊人员的诊疗;在不危及就诊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医院可以暂停诊疗。
该负责人表示:从权利对等的角度看,当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医务人员已没有诊疗义务,实际情况也不允许继续诊疗。
“当然,在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同时,也应保障患者正常就医的权利,防止暂停诊疗的滥用。”该负责人补充道。
对高风险就诊人员陪诊监督
而对于“医暴”高风险人群的监督上,草案提出:对有扬言暴力、涉医犯罪前科的患者人员,应先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制宣教,后由医院治安保卫人员陪诊监督,直至离开医院。
此外,对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并有暴力倾向等就诊人员,医院可安排治安保卫人员协助医务人员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
医院重点部位配备一键报警装置
为了给医务人员创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草案提出以下措施:
一是要科学配备治安保卫人员及相应器械和装备,对门诊、住院部等区域开展安全巡查,对急诊等重点区域24小时值守。
二是医院应当严格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监控设备,设置安全监控中心。
三是医院应当在急诊室、诊疗科室、医生办公室、护士站等重点部位配备一键报警装置,与安全监控中心和警务室联网,并接入属地公安机关。
摆花圈、聚众滋事等七大类行为将受罚
此外,草案还明确了谩骂、殴打医务人员,携带管制器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七大类严格禁止的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
1、侮辱、恐吓、威胁、谩骂、推搡和恶意尾随医务人员,以大声喧哗、吵闹等方式扰乱医院正常秩序;
2、殴打、伤害医务人员;
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4、携带枪支、弹药、匕首等管制器具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以及菜刀、斧头、棍棒等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禁带物品进入医院;
5、非法占用、故意损毁医院财物;
6、借医疗纠纷故意扩大事态、敲诈勒索,在医院及周边违规停尸、设灵堂、摆放花圈、阻塞通道、聚众滋事等行为;
7、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