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海药业发布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称,山德士及其下属六家公司因华海药业供应的缬沙坦原料药的杂质问题,认为华海药业违反了与其签订的《框架供货协议》项下的义务导致其遭受损失,向位于德国汉堡的中欧仲裁中心提起仲裁。
公告显示,
仲裁申请人:山德士及其下属六家公司
仲裁被申请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案件受理机构:ChineseEuropeanArbitrationCentre(中欧仲裁中心)
申请人仲裁请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因杂质事件所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已发生的,以及部分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其中主要组成部分为因该产品的销售损失所导致的利润损失约6840万美元)。申请人提出的未经第三方核实的赔偿总额约1.15亿美元。
华海药业在公告中表示,2017年度,其出售给山德士及其下属公司的缬沙坦原料药合计金额约为531万美元;2018年1-6月份,出售给山德士及其下属公司的缬沙坦原料药合计金额约为673万美元。
自缬沙坦事件发生以来,华海药业一直在与客户沟通解决补偿等相关事宜。截至目前,华海药业与除山德士外的其他大部分客户已达成共识,就其召回产品的相关直接成本进行适当补偿,并签署了相关协议或做了相应的安排。
在公告中,华海药业表示,目前,上述仲裁案件实体审理尚未开始,仲裁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其亦无法准确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华海药业将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代理应对该仲裁案件,在尊重客观事实、分清双方责任的基础上,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