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至19日,药品监管所接受市局药品核查中心委派,参与完成辖区医药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证检查工作。
该企业位于闵行开发区,成立于2002年,其生产范围为:冻干粉针剂、鼻喷剂、吸入剂、溶液剂,本次检查为重新发证。检查当日为动态生产。
检查组对企业人员、设备、采购、生产、检验及销售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企业部分验证不完善,如企业采用阳性对照品对自动灯检机进行剔废测试,未能涵盖冻干粉针目检岗位操作规程所罗列的全部项目;隧道烘箱再确认方案中显示满载热穿透试验接受标准不明确。
检查组针对检查缺陷当场予以反馈,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通过生产许可证换证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勇担社会责任,继续加强产品质量风险防控,确保药品生产持续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