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据张家港一院药师在线公众号发文通知,严禁医药代表进入我院门急诊区域的重要通知。
根据发文通知显示,因近期多次信息反馈,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现有少部分医药代表无故擅自进入门急诊区域活动,甚至进入医生诊室进行非诊疗活动,扰乱医疗秩序,目前经调取监控,已锁定部分医药代表与相关医师,如再次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必要时医务处将暂停医师处方权和职业资格。

并要求根据相关规定,药学部将对医药代表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医药代表需要入院,需要在平台上进行预约,待药学部审核后统一制作接待证,无接待证者不接受预约登记及拜访。这也说明了,医药代表想要入院再一次受限!!
事实上,自2020年实施医药代表备案制实施以来,对医药代表明确下达禁令已经不是个案了,在2020年期间,就有多家医院对医药代表发出禁令:
8月中旬,浙江某三甲医院向发布通知称,根据国家卫健委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凡在本院进行药品学术推广的相关人员必须实行备案登记。
8月11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向各医药公司通知称:医药公司业务员及厂家代表不能随意进入药库及办公区域,一周指定2天送药时间,其余时间不再接待,只允许一名业务员前往,且不得在工作场地逗留。并严禁回款及统方行为,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医生诊室及办公室等地,违者将停用该厂家相关药品。
7月27日,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发布公告,要求各医药从业人员(制药企业的所有销售人员、医药代表;配送公司的商务代表、送货员等)将相关信息在药学部备案,即日起,不再接待未备案的医药代表。
这也是《医药代表备案制度》从收集意见到实施以来,多家医院对医药代表的限制,其实对于医代来说,只要做好备案,还是可以进行学术推广的。备案制的出台,只是为了让医药代表、药企和医院三方之间的联系更加透明化,同时也对医药代表的未来工作形式作了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