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医疗保障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
参保缴费和医药费分时段报销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
春节将至,返乡人员及医保报销人员较多,为减少人员聚集,进一步巩固全旗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根据《太仆寺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33号)文件要求,现对医疗保险征收及医药费报销工作进行如下通知:
一、参保缴费
农村牧区参保人员持本人相关证件到所在地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委员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费用均由村会计代征。在校(幼儿园)学生以所在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参保缴费。城镇常住参保人员持本人相关证件,到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税务征收窗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城乡居民医药费的报销
按照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局将在不同时间段为各苏木乡镇居民开展医药费报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星期一:贡宝拉格苏木、幸福乡
星期二:宝昌镇
星期三:红旗镇
星期四:千斤沟镇
星期五:骆驼山镇、永丰镇
为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聚集,望广大居民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药费报销。在异地住院、治疗的居民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异地直接报销,确因其它原因未能在异地报销的居民,由当地医院开具无法异地结算证明,携带个人相关证件、发票、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清单、转院证明等材料,返回旗内方可报销。我局承诺,待疫情过后,将正常开展药费报销工作,提高一站式结算服务效率,让参保居民更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