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自首后,又有4人因行贿被采取措施。
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对4名涉嫌向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林昆行贿人员采取留置措施。至此,因马林昆落马,先后已经有8名医药界人士受到波及。
与此同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官方网站发布文章表态称:要对行贿零容忍。文章指出:行贿是腐败行为的重要诱因,是腐败蔓延的重要推手。行贿与受贿可谓是一个藤上结出的两个“毒瓜”,是腐败犯罪的一体两面。对受贿要零容忍,对行贿也必须零容忍。

院长主动投案后,8名医药人被抓
2020年12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林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马林昆,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云南昆明人,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至1984年10月在铁道部铁五局五处医院工作;1984年10月至2011年4月在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工作,历任眼科住院部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门诊部主任、院办主任、副院长;2011年4月至2017年8月任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暨第二临床医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副厅级);2017年8月至2020年5月任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副院长(保留副厅级待遇);2020年5月至今在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工作(2020年5月免去副院长职务)。
迄今为止已经有8名医药人因为涉及行贿马林昆被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1月14日,4家公司法人代表涉案,他们分别是:昆明泰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楠、云南东科奇技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梓维、云南卓之然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潇、云南云之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建华。
3月23日,卷入行贿案又增加了4名公司高管:昆明福蓉祥经贸有限公司销售总监董守忠、云南鸫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河、昆明天添欣药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杨守军、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营销一部总监何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行贿受贿一起查
2020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刊文:受贿和行贿要一起查。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斩断利益链,向全社会持续释放对受贿行贿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同时该文还举例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北京市两家药业公司各罚款50万元,两家公司的负责人杨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5万元。
近日来,医药圈频频曝出的起诉书显示,实行商业贿赂,无论是行贿方还是受贿方都在受到严惩。
年初,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一则起诉书:2010年6月至2013年2月,医药代表周某某为了使自己所销售的药品能够继续在成都市**医院急诊科使用并提高使用量,在该医院内及附近等处,按照供药金额的3%至6%给予时任该医院急诊科主任刘某某(另案处理)好处费共计人民币7.6万元。据此,检察院提起公诉,建议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上面的案例中,“另案处理”的字样显示,收受贿赂的急诊科主任刘某某显然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3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再度发声:对行贿行为零容忍。该文指出,如果受贿者锒铛入狱,行贿者却逍遥法外,就会助长行贿者的侥幸心理,“该挣的钱挣了,然后换个地方,瞄准下一个猎物,继续祸害干部,继续做他的工程、获他的利”。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让行贿者变成“过街老鼠”,能够消除行贿人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遏制腐败的滋生和蔓延。
无论用私财开道,还是拿公帑挥霍,无论是明目张胆,还是巧妙隐蔽,任何一种行贿行为,都是对法治秩序的挑战、对公平正义的冲击,必将受到严厉的惩处。在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持续高压下,千万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