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医保局关于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为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广大参保人员,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规定,经对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资料审核及现场核实,对已纳入大同市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的17家零售药店,大同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晋控煤业分中心同步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我单位将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公示期:2021年6月6日至6月12日
联系地址:大同市云冈区恒安新区规四路65号社保大厅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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