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3日起,156个医保药品将被调出省医保目录。
7月14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第二批消化名录的通知》,156个品种从江苏省医保目录调出。

通知内容显示,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为做好《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药品3年消化工作,江苏省医保局对江苏省医保目录药品品种进行了调整。
根据安排工作,7月13日起,将156个药品调出江苏省医保,同时,将原维护在药品通用名下不符合现行通用名规则等的药品同步全部调出。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调出的药品发生的费用不再纳入江苏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据通知文件的梳理,于7月13日起调出医保的药品有拉克替醇、三磷酸腺苷辅酶胰岛素、胱氨酸、碱式水杨酸铋、复方甘草酸单铵、L-谷氨酰胺呱仑酸钠、复方米非司酮、枸橼酸氢钾钠、复方氯丙那林溴己新、阿莫西林舒巴坦匹酯等西药,以及感冒灵颗粒、益母草口服液、加味藿香正气软胶囊、牛黄消炎片、小儿清肺颗粒、淫羊藿总黄酮胶囊等在内的63个中成药。
附:调出详情名单

除了此次公示的156药品调出不再享有报销外,在此前,该省也发布了第一批消化名单,明确自2020年11月1日起,将马尼地平、门冬氨酸钾镁木糖醇、维生素B12等111个消化药品调出江苏省医保目录,2021年1月1日起首批消化药品发生的费用不再纳入江苏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多地发布调出文件,注射剂等成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医保目录清退的第二年,许多省份也相继发布医保药品的剔除名单。而这些请退的药品中,注射液、重点监控的产品成为清退产品的重点关注之一。
7月2日,河北省医保局、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版)》通知,297个药品从6月30日起已经调出河北省地方医保,最终的报销时限放宽到12月31日。
6月30日,安徽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安徽省医保原增补药品2021年消化药品清单的公示》显示,安徽省不在201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含剂型)共计411个,去年已消化166个,计划2021年消化153个,其中涉及39款注射剂,包括舒洛地特注射剂、拉贝洛尔注射剂等;
6月30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关于公布天津市增补药品目录第二批剔除品种的通知》,涉及155种产品剔除医保,将近有30种注射剂也在名单之列。
随着多地发布相关文件,上市药企也发布了对应的公告,7月份,步长制药和济川药业两家药企发布了产品退出医保目录的公告。其中济川药业的主要产品蒲地蓝消炎口服液、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退出河北医保,步长制药的独家品种谷红注射液及子公司生产的复方脑肽节苷脂注射液退出云南省医保。据悉,药品的销售规模除受到产品疗效等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到医保政策的影响,当公司主要产品退出后,定会造成销量或利润的下降。
大批新药有望近国家医保
对于医保目录的调整而言,有调出就会有增补。根据6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规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有望被纳入2021年医保。
而随着新药的纳入,一方面,企业可以增加新产品的入围,提升市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新药的入局也可以更好的为群众提供更优的用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