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易刚局长肯定了此次“巾帼家事”女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成立带来的积极影响,并提出三点要求。
01、法律服务团需要坚守“公益”职能,提升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发挥公益性,解决她们维权路上的经济难题。
02、法律服务团要在普法宣传教育、一对一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捐赠四项工作上着手,不断提高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03、法律服务团开展工作时要讲求程序和证据意识,不管是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还是提供法律服务,都要做到有理有据,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和推敲。
会后,公益法律服务团副团长、江苏法德东恒(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颐平还围绕“《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制度创新解读”,对医药高新区妇女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的学员进行了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