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2日讯(记者王亮)记者从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省药监局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支持医药企业复工复产,制订了实施应急审评审批、推进不见面审批等九项措施。
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网上办理”或“邮寄办理”等“不见面”方式办理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可登录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提交申请,也可将申报材料邮寄至省药监局行政许可大厅。行政许可事项办结后省局将邮寄送达行政许可批件。行政许可大厅在工作时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并落实“首问责任制”,详细讲解政策法规、回复咨询。
实施“告知承诺制”。对疫情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在加速审批、即时审批的同时,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对具备生产条件但暂不能提交相应材料或有疫情防控应急需求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承诺在相应时限内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切实加强质量管理、按照规范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后当场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