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广东省医保局为进一步保障和方便门诊慢性病患者就医用药而出台的“三个支持”措施之一。
据悉,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了减少参保慢性病患者复诊院内交叉感染风险,进一步提高参保慢性病患者就医用药的可及性,省医保局出台“三个支持”措施,将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复诊和药品费用均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为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享受慢性病“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支撑,进一步强化门诊慢性病就医用药保障工作。
“三个支持”措施包括
一是支持参保人享受“互联网+”慢性病医疗服务。
享受各市的门诊慢性病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在经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互联网复诊的网上就诊诊查费和药品费用,均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在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复诊的网上就诊诊查费按各市普通门诊诊查费的标准收费。网上就诊诊查费和药品费用纳入相应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特定病种结算范围。
三是支持处方流转平台建设。
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市建设处方共享平台,推动定点零售药店做好慢性病用药供应工作。参保人使用在处方流转平台上配送的符合规定的药品,其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配送服务费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外,
实施减征、降费以及延缴医疗保险费期间,
职工一旦患病需要到医疗机构治疗,
会不会受到影响?
新冠肺炎患者的待遇如何保障?
2月28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
省医保局副局长刘碧茹在会上表示,这期间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及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调整,确保职工正常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我们将加强互联网+医保服务,推动各地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开展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等日常经办业务,实现“不见面”办理。凡可通过网上办理的事项,一律不要求到现场办理,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省医保局坚持以患者救治为中心,出台一系列特殊时期医疗保障政策。通过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大幅提高待遇保障水平,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实现保障“全覆盖”、费用“零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