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健康浙江建设,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近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健康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县域医共体应当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服务,指导基层成员单位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决定》要求,县域医共体应当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格局;组织做好各类人员培训,建立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分布均衡的县域医疗卫生队伍,优化全科医生培养和使用,夯实村级卫生人员队伍,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