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有不断凝聚共治合力,构建齐抓共管格局,才能保障制度规定充分发挥其应有效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要对进行备案的医药代表的信息真实性负责,且对医药代表在推广过程中出现的所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负有第一责任;医疗机构不得允许未经备案的人员对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我们也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机构充分发挥行业监督和自律的作用,积极引导和督促会员单位做好医药代表备案工作。”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医药代表给予使用其药品的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将依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该负责人强调。
新规的落地同样离不开监督力量的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办法》的实施情况,盯程序、督执行,并将其作为纪检监察组织密民生监督网的重要内容跟进开展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从严查处、严肃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本报记者 左翰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