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带量采购经过三批国家集采之后,走向了常态化制度化之路。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实现“应采尽采”的改革方向将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重塑万亿医药市场。
2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今年国务院以“国办发”的名义发布的第2号文件。
在1月1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部署下一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并启动第四批药品集采之前,共有112个药品进入了国家集采的名单,每年节约费用530多亿元,惠及了亿万患者。
意见提出“应采尽采”,并设定了常态化的触发机制,如符合条件的药品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即启动集中带量采购。同时,意见还规定了属地化的、全链条的监管模式,特别强调对药品质量进行严格监管,“质量”一词在全文出现了18次。
2019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达20854亿元,其中有超过1万亿用于药品支付。由于目前国家集采在这1万亿基金中占比还很小,对医院、药企等利益相关方的影响还比较有限,若未来带量采购实现“应采尽采”,必将引发整个医药领域的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