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安徽省医保局和安徽省卫健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执行2019年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常用药品及第二批抗癌药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结果的通知》,公布了此次 29 种头孢类抗菌素和 6 种抗肿瘤药物的中选企业,本次议价结果将于5月1日起正式执行,采购周期为两年。
头孢菌素类


抗肿瘤类

安徽省本次带量采购于 2019 年 12 月底进行的谈判议价,以省属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试点,纳入了临床 29 种常用抗菌素和 6 种抗肿瘤药物。
按照通知要求,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谈判成功药品年度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数量,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谈判成功药品按照带量采购谈判价进行采购,以医保支付标准进行销售。对于谈判成功药品,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进行“二次议价”。

公布当日,来自 26 个药品生产企业的与 18 家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牵头单位——中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签订了谈判成功药品确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