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四季度安顺市基本医疗保险拟新增协议
定点医药机构公示
根据《安顺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安市人社通〔2017〕4号)文件规定,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小组对2020年第四季度申请协议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材料审查、现场查访、组织评估。经11月24日市医保局议定,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13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7天,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如有异议,请向安顺市医保局投诉反映。
投诉电话:0851-33227709
附件:2020年第四季度安顺市基本医疗保险拟新增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2020年第四季度安顺市基本医疗
保险拟新增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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