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药机构续签医保协议的通知


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2019~2020年医保服务协议已到期,为落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现将2021~2022年医保服务协议续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签订地点
合肥市城区内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非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到经营地或执业地所属区域的区医疗保障局、社会事业(发展)局进行协议续签;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到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协议签订。
2
检查资料
协议签订时,定点医药机构应携带机构法人证书(包括:《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许可证书(包括《医疗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原件,以便医保部门进行信息核对。
3
时间要求
各医药机构应按照医保部门规定的时间表(见附件1)到指定地点续签协议。2021年2月5日前,完成协议续签工作。
4
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