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往新增的目录有三年的过渡期。《意见稿》规定各地原则上不得出台超出清单授权范围的政策措施。对以往出台的与清单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策出台部门具体牵头,原则上在3年内完成清理规范,并同国家政策衔接。安排如下:1、重点监控目录药品率先移出医保目录;2、其余地方增补品种原则上在三年内完成清理,三年清理品种的比例分别为40%、40%、20%。
一旦省级增补目录取消,那么全国的医保应该能省出来千亿左右的资金,而这个千亿将会打击一批靠少数省份做工作拓展市场的医药工业。
对于原本药品已在国家医保目录的厂家来说,肯定是个利好。因为取消地方增补目录,必然释放一部分增量空间,医院只能更多采购医保目录药。这些药企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如何聚焦核心医保品种,渠道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谁真正把渠道下沉到四五线市场的基层医疗机构,那么谁就能够最大化市场规模,而且还能建立起品牌优势。
对于未纳入医保的产品,只能寻求院外市场。这意味着更小的规模市场,容纳了更多的竞争对手,面临更精细化的产品竞争。对于院外DTP、零售药店、诊所、医药电商的布局和市场竞争会更加惨烈。
药品差比价规则正式公布后,规定了代表剂型的最高价,留给企业的空间将非常少,药品成本、价格透明化,也就是说,同种药品在剂型、规格和包装等方面存在差异,按照治疗费用相当原则,综合考虑临床效果、成本价值、技术水平等因素,保持合理的差价比价关系。
而同用药途径的药品不同剂型之间将要“差比价”,意味着药品改良的立项不能太随意。未来,改良药立项将成为一个需要有专业判断力的高技术含量的决定了。设计不佳的改良药项目,有可能在医保支付上遇到与普通剂型差价不大的情况,而投入巨大,导致血本无归。若有新增适应症的,或许能挽救价格颓势。特别是在降价集采的大趋势下,一批企业耍小聪明,单独弄了个特殊剂型,然后单独恶意定高价,为营销与回扣打开空间,未来此路不通了,不过唯一的一个缺口可能是中药,因此这个政策可能会让一部分中成药和中药注射剂企业钻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