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经资料审核、实地核查、专家评估、公示后,确定大理市思美齐口腔诊所等24家医药机构为2020年度大理市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
大理市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一、可以报销的范围
1、参保职工或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疗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
二、不能报销的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2019大理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城镇医保》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按60%报销。
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按55%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按50%报销。
《农村医保》
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药品费:按35%-70%报销。
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限额500元,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
注:不在社保目录自费药和进口药不能报销,符合社保用药的最高报销限额为城镇医保10万/年,农村医保2万/年,超过年限额部分自付。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大理市社保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