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的一举一动,已经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就在8月1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两份文件,正式启动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
本次目录调整工作将如何开展?和以往相比,有哪些不同?最新工作进展如何?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接受记者采访,全面解读2020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解答了多个关键问题。
采访原文发表在“中国医疗保险”官方微信上,这里,我提炼几个大家关心关键问题解读意见:
一、工作机制上、工作程序上有哪些亮点?
1、支持新冠疫情控制,纳入相关治疗药物;
2、首次实行企业自主申报的审评程序;
3、聚焦审评范围,不再将已经上市的所有药品纳入评审范围;
4、鼓励创新药,新药都能纳入审评范围;
5、新准入目录的药品一律通过谈判或竞价的方式同步确定支付标准;
6、有进有出,优化升级。被专家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原目录内的“僵尸药”,国际上普遍撤市的药品,以及可以被替代、且价格比较贵但谈判失败的独家产品将被调出。
二、最新工作进度如何?
预计于年底前完成,争取2021年起落地执行。
三、对相关人群带来哪些影响?
对患者:扩大用药范围,降低药价;
对医疗机构: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提高医疗质量效果;
对医保局基金:提高保障效益和使用效率,促进医保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纳入方面有哪些侧重点?
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
现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涉及的相关药品就是拟调入目录的重点。
五、新冠疫情有何影响?
增加支出;减少收入;上半年常规医药费用支出减少,下半年可能反弹。
六、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将纳入拟新增药品范围,其中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除外。”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有些省级增补品种可能也有较好的临床价值,符合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标准。
有一些省级增补品种确实存在临床疗效不明确、过度滥用的现象,占用医保基金资源。所以,我们同时也规定被纳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不予考虑调入。
最终能否能够纳入新版目录,通过专家评审决定。
七、调整工作方案可以纳入拟新增药品范围的时间限制由征求意见稿的2019年12月31日调整为正式稿的2020年8月17日,主要出于何种考虑?
采纳部分创新企业和医药行业协会建议,鼓励创新药。
八、放宽新药上市时限,会让更多创新药进入拟新增药品范围,这将对谈判工作产生哪些影响?
在鼓励创新和保证医保基金可持续方面做一个平衡。基金测算专家也会测算新药纳入后对基金的影响,从而确定其医保可以纳入的“底价”。
能否接受医保的谈判价格尚未知数,今年的谈判成功率可能会低于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