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在青岛市实施产业化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助。对取得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在我市实施产业化的项目,单个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对世界500强、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或境内外上市生物医药企业,单个项目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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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25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相应奖励。对药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在青岛市企业生产其所持有药械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对中标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品种,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大型高端医疗器械设备,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对新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药品(含原料药)和医疗器械,单个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