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还提出,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集中采购市场,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18次提到“质量”
意见明确了带量采购改革的四个原则,即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坚持市场主导,促进竞争;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坚持政策衔接,部门协同。其中“质量优先”贯穿于整个文件的始终,在全文中“质量”一词出现了18次。
带量采购之后,老百姓最担心的事情就是药品价钱下来后,质量还能否有保障。带量采购试点之初,业内担忧药企低价中标后会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来满足低价的需求。针对这种担心,此次国务院明确提出进行“全链条监管”。
意见要求,严格药品质量入围标准,强化中选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将中选药品列入重点监管品种,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加强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监管。
张晓认为,属地管理的原则是意见的一个“亮点”,带量采购采取的区域联盟形式,地方政府是应负起监管责任的。比如有些药企是地方企业,地方政府为了税收和发展经济,可能会对药企的一些不规范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属地管理强调地方政府的责任,地方政府也会将监管责任层层向下分解,从而减少这些情况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