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娄底市妇幼保健医院发布药品带量采购公告,将对在省医药采购平台网上交易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药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中药饮片、抗肿瘤药品、集采药品、纳入国家与省级重点监测的急抢救短缺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开展医院带量采购。
乍一看上还以为是熟悉的二次议价,但又有些不一样,因为该院是明确了此次采购预算金额的:约1200万元人民币/年,开标日期为7月13日。
这个采购金额着实不高,还达不到大城市大三甲医院一周的量。但其意义不简单。
该院带量采购项目所说企业指的是配送公司,这就隐藏着一个前提:配送商事先要与生产企业谈好,才能接受最终的价格中标。原来的二次议价不带量,此次是带量的。
商业配送公司再一次充当了医院与厂家谈判的代理人,价格谈的好,继续配送,谈不好,丧失这家医院客户,因此娄底的商业公司估计都要拼了和厂家议价。
娄底妇幼保健院换了个压低价格的方式,以带量采购的名义,实现了再次压低价格的目的。
当然,这也意味着带量采购成为医院的准入方式,而不是常见的医院药事会集体审议进药。
从采购规则来看,独家品种和非独家品种有所区别。其中非独家品种分为6个采购包,同时明确药品不定生产厂家,不难看出医院为了达到降价目的让渡了部分产品的选择权给到配送商的手里,由配送商来决定药品企业。
这意味着未来用药的选择,不仅仅在医院、医生手里,还可能掌握在配送商手里。那么和配送商的合作关系,如何给到配送商合理的价格对于药企来说就尤为重要了。中选规则上为报价最低的为配送企业,排名第二、第三的为备选企业。
而对独家品种,则由企业自由选择品种组合(不少于20个)报价,国产药品包报价最低的前4家为配送企业,进口包进口药品包报价最低者为配送企业。有多家企业报价的,以最低报价企业为该药品品种配送企业,在下一家配送企业中剔除该品种的配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