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江苏省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建立健全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机制,并发布了《关于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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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风丘
3月10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江苏省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建立健全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机制,并发布了《关于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公告信息,建立药品阳光采购机制是今年我省医疗保障领域的重点改革任务,因疫情影响,相关工作已往后延迟,鉴于文件起草过程中已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意见,并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为确保改革工作如期推进,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24日。
意见稿涉及的内容比较全面,对不同分类药品的挂网要求、议价规则、平台发展和企业责任进行了规定。作为创新药输出大省,江苏省直言,鼓励创新药优先在江苏省上市,及时为临床引入创新成果,相关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信息,按申报价格直接挂网。新批准注册的药品。鼓励近一年内新批准注册的药品优先在我省申请上市,由省药品阳光采购评审专家与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以谈判价格挂网。
文 | 风丘
3月10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江苏省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建立健全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机制,并发布了《关于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公告信息,建立药品阳光采购机制是今年我省医疗保障领域的重点改革任务,因疫情影响,相关工作已往后延迟,鉴于文件起草过程中已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意见,并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为确保改革工作如期推进,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24日。
意见稿涉及的内容比较全面,对不同分类药品的挂网要求、议价规则、平台发展和企业责任进行了规定。作为创新药输出大省,江苏省直言,鼓励创新药优先在江苏省上市,及时为临床引入创新成果,相关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信息,按申报价格直接挂网。新批准注册的药品。鼓励近一年内新批准注册的药品优先在我省申请上市,由省药品阳光采购评审专家与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以谈判价格挂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