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获悉,为促进中医药技术进步和学术发展,重庆市组织修订了《重庆市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九条,该《管理办法》将自2020年9月4日起施行。
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综合处处长廖惠萍介绍,《管理办法》允许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需要,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结合项目实施进展做出相应调整,这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能够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同时,通过年度项目的实施,能遴选具有潜在临床研究价值的项目开展持续研究,鼓励申报国家中医药重大专项等更高级别研究项目,产出更多更大的成果。”廖惠萍说。
针对此次立项项目申报条件,廖惠萍表示,项目应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中医药研究特色,“同时,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将对项目的立项、实施、结题、专家咨询等环节进行统一管理。其中,将建立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项目管理,并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配置项目经费,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评审专家进行信用评价等”。
此外,此次中医药科研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指导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中药材良种选育、栽培技术等研究项目不超过4年。届时,以验收方式结题的项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根据项目所属专业,聘任3名(含)以上奇数位专家组成验收组,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最终,项目结题结果分为“同意结题”和“不同意结题”。
据悉,“十三五期间”,重庆新增市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2个、重点实验室3个、重点学科17个。在科技项目上,获中医药领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6项,科技部中医药专项6个,开展9个中医药优势病种研究,省部级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400余项,获研究经费2.36亿元。(韩璐 李绿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