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通过诉讼向子公司讨要款项,瑞康医药(002589.SZ)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该公司需要详细解释为何要清退部分与公司发展战略发生分歧的子公司。出现这种情况,似乎是该公司几年前的大肆并购留下的“后遗症”。
向子公司“要钱”还得靠起诉?
3月18日,瑞康医药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关注函内容:“针对2021年3月1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称,部分被收购子公司与公司发展战略发生分歧,拟有序清退,但你公司未在公告中披露具体分歧事项及相关子公司情况”等情况。”
深交所提出包括“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被收购子公司与公司发展战略发生分歧的具体情况和原因,以及相关子公司的主要财务状况”等要求。请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3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此前3月16日,瑞康医药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关于累计诉讼涉及的情况。公告中披露的诉讼案件共计13例,其中11例诉讼案件的被告为瑞康医药的子公司,除了1家公司瑞康医药间接持股49%外,其余10家涉诉公司瑞康医药均持股51%,为其控股子公司。
公告显示,13例诉讼总金额11.74亿元,涉及瑞康医药子公司的诉讼金额就高达9.54亿元,占比达81%。
瑞康医药表示,陆陆续续进行的诉讼事项主要出于两个目的。一是,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医疗机构出现付款违约;其次,部分被收购的子公司与公司发展战略发生分歧,拟有序清退。
该公告显示,涉及到的诉讼和仲裁的事项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案件共计13例,其中借款合同纠纷占据7例,13例诉讼案件中被告为医疗机构的仅1家,11例诉讼案件被告均为瑞康医药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