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采已经进行到第四批,不管是国家集采还是省级集采、联盟集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经成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常态。
医保局直接面对厂家,就集采品种而言,各厂家站在了同一个起跑线上。笔者梳理集采规则发现,国家集采和省级集采可分为两个层面,主要标准是有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
国家集采和省级集采A组分类,主要是原研厂家和过评厂家参与竞争。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就取得了公立医疗机构优先挂网权。品种超过三家(含原研)通过一致性评价,自动纳入一年两次的国采目录,取得竞争全国公立医院的资格。
品种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可以参加省采,只是分组在B组,也可以说是“死亡之组”。因为省采层面采取“双信封”规则,只看经济标,拼价格。价格成为各级集采是否中选的决定性因素。
“搅局者”大有玄机
有些企业报价“不讲武德”。特别是生产厂家比较多的普药品种,不管是国采的阿莫西林、吲达帕胺,还是省采的奥美拉唑,都出现了几分钱一粒的超低价中标。
执行情况如何?第二批国采已经执行一年,表现出以下特点,但也在预料之中:销量略微下滑,销售额暴跌。销量略微下滑是因为带量采购,量必须完成。销售额暴跌,是因为价格跳水,比如阿莫西林,从单季度销售3000万元暴跌到几百万元。总之,就医院销量和金额来看,原来高价中标的企业基本退出公立医院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