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关于公示药品阳光挂网产品的函》(苏价采中心药函〔2023〕117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药品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至8月7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其他-阳光挂网采购申诉(202308-1))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3日
来源: | 2023-08-08 11:59:51 | 人气: 次
导读: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关于公示药品阳光挂网产品的函》(苏价采中心药函〔2023〕117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关于公示药品阳光挂网产品的函》(苏价采中心药函〔2023〕117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药品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至8月7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其他-阳光挂网采购申诉(202308-1))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3日
上海一男子自挂高架桥下
现场现场 法晚深度即时(稿件统筹 朱顺忠 实习生 尚妍)今日,法晚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官方微博获悉,今日9时40分许,静安公安分局接110报警称:在共和新路、中山北路路口